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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以上长期请假理由(请长假理由有哪些)

时间:2023-10-05 09:41:07 点击量:2187 作者:墨康复

三个月以上的长期请假理由依据是请病假。三个月以上的长期请假请病假肯定要去医院请医生开证明。请病假,一般单位都会要求提供二级医院以上的病假单。我们需要请病假的真正理由就是只能够建立在身体不舒服的基础上。...,以下是对"三个月以上长期请假理由"的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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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以上长期请假理由

三个月以上的长期请假理由依据是请病假。三个月以上的长期请假请病假肯定要去医院请医生开证明。请病假,一般单位都会要求提供二级医院以上的病假单。我们需要请病假的真正理由就是只能够建立在身体不舒服的基础上。享受医疗期,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具有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根据人社部制定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文件,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是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决定的。医疗期的相关要求规定如下:1、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2、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3、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请长假理由有哪些

1、直接写家里有事

一般请假理由上写家里有事,有些上司是不会过问而直接签字批准的,但最好准备好个理由,因为有些上司是非要刨根问底的,一旦上司问起,可以立马回答,不然支支吾吾的,肯定穿帮了。

2、不舒服

一般说发烧比较难以服众,因为能看出来点端倪,要装也比较难,因为有温度这关。靠谱点的可以说头晕、喉咙痛,假装感冒症状,时不时趴在桌子上,这么难受,上司也不忍心了,而且这种状态也无法继续工作了。

3、牙齿出问题

现在由于生活质量的提高,越来越多人变成了吃货,吃很多,尤其是甜食,但不注重吃完后牙齿的清洁,所以很多人的牙齿都是不健康的,导致了蛀牙、牙周炎等,还有的人会长智齿,所以请假理由可以说牙痛、要补牙、要拔智齿等,之后下一次请假理由还可以说要复诊,如果问起为什么不周末去,可以回答说因为某个专家特别好,但周末不开诊。

4、家里人生病

可以说年长点的老人或年龄小的孩子生病了、晕倒了、摔倒了之类的,有老婆的并且老婆怀孕了的,可以说老婆肚子疼,说家里没有其它人陪伴去看医生,需要亲自陪伴去看医生,这样比较有说服力。

5、小孩学校有事

如果有小孩的,可以说班主任刚打电话来说学校有事,需要马上去学校一趟。也可以说学校有家长会,必须亲自去,要注意的是,一般家长会在下午开,如果要请一天假,可能比较困难。

什么理由可以请病假三个月

法律分析:请病假的理由就是患某病,没有什么其他的理由。劳动者请病假的需提供医疗机构的相关病历资料给用人单位,并按公司规定的流程请假即可。具体的病假时间需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休养时间,以及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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